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全面掌握《苏州市吴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实施一年以来的相关情况,我局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吴建法办〔2022〕24号)的要求,对由我局起草、区政府办印发实施已满一年的《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吴政规字〔2021〕1号)(下文简称《办法》)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估。现形成实施后评估报告如下:
一、前言
《办法》自2021年9月公布以来,为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区审计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制定配套文件,建立加强全区投资审计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评估依据
1.《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2.《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
3.《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4.其它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三、评估机制和方法
区审计局对《办法》实施情况的后评估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门成立了《办法》实施后评估工作小组,局办公室负责协调评估工作,具体的评估活动由区基建项目审计中心实施,本次评估采用自行评估方式进行。
区审计局主要针对《办法》实施后学习宣传、配套制度建设情况,落实情况和实施中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方面,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一方面根据通知的要求,全面调研,综合评估形成实施后评估报告;同时,借助实施后评估这一契机,思考如何提高我区投资审计整体质量,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四、实施情况评估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学习宣传、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首先,《办法》经区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立即通过吴江区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让广大市民和相关职能部门、区镇街道等相关机构及时知晓《办法》的内容。之后,区审计局作为文件起草部门,发布了《关于对<苏州市吴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政策解读》,在吴江区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并在投资审计工作群、投资审计年度会议等场合向相关单位进行宣传,以便于广大市民和相关职能部门、区镇街道等相关机构熟悉和理解具体条文。在单位内部,组织全体投资审计人员进行学习宣传。通过以上措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根据《办法》,区审计局制作了《工程结算审计事项告知书》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告知书中进一步明确了审计项目范围、项目送审要求和审计程序等规定。同时,区审计局针对近年投资审计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归纳和提炼,出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重点风险防范清单》,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程建设各环节管理、控制、考核等预防措施和管理建议,将投资审计的触角延伸至项目建设全过程,推动投资审计工作从“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转变,旨在促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主体增强风险意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落实情况和实施中取得的效果
自文件发布至今,吴江区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跟踪审计9个,项目投资金额共68亿元;完成建设单位直接委托中介审计中小型项目抽查复审工作一次,抽审项目92个,完成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项目5个,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次;发现各类建设管理问题92个,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55条;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审计专报、分析报告等3篇。吴江区基建项目审计中心依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委托中介机构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357个,送审金额95亿元,核减金额9亿元;同时,基建中心加强中介机构的考核监管,不断提高审计质效,防范审计风险。
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发挥了审计监督在提升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促进投融资体制完善、提升全区政府投资项目效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办法》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
《办法》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市民和相关职能部门、区镇街道的普遍认可和积极支持,对提升我区投资审计质效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实际工作过程中仍然碰到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部分建设单位未能正确区分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国家审计的监督责任,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导致其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决策、组织、管理、实施等方面存在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
2.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审计环境,厘清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与审计机关的监督责任,使审计机关真正成为建设项目闭环管理之外的独立审计监督主体,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促进投资审计在政府投资领域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审计机关要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第一,投资审计应涵盖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投资决策、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财务、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材料设备管理、建设用地和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结算、公共投资绩效审计等主要内容。第二,积极开展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努力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第三,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揭示和反映问题推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督促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单位落实责任,促进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揭示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五、评估总结
通过此次实施后评估工作,我们清晰地了解到《办法》的实施情况以及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
作为审计机关,我们将依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做好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和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勇于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断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效率,促进提高财政资金投资绩效,服务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讲我区投资审计质效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