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和重要部署,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严格组织收入,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持续提升全区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区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系列会议精神,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党委中心组定期开展领导学法内容,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升依法治税的水平。组织全员参加全省第四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2021年宪法宣传周期间,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营造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履行组织收入职责
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事求是,确保质量”的组织收入要求,紧紧围绕减税降费、组织收入两条主线,努力克服多重减收因素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坚持“守牢底线,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原则,圆满完成各级税收收入任务。2021年共组织税费收入523.3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95.72亿元,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113.5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0.88亿元。
(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助企减负纾困取得实效。2021年,全区累计兑现各类税收优惠264亿元,占同期税收收入的66.72%。其中: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办理退税159.52亿元;支持改善民生税收优惠27.5亿元;鼓励高新技术发展22.12亿元;兑现小微企业优惠政策19.91亿元;兑现支持金融资本市场税收优惠22.26亿元;支持其他各项事业等税收优惠12.7亿元;阶段性缓税助力企业减负纾困,煤电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8.84亿元。
(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以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总体要求,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细化服务,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纳税人的“满意指数”。大力推进线上一揽子办税缴费项目,积极推行“定制服务广覆盖”,开设定制服务菜单,利用内外部专家资源,组建服务团队,精准赋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通过配置大企业服务专班人员,建立税企交流通道,开展大企业个性化服务。围绕“境外投资税收服务和风险提示”,精准助力“一带一路”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宣传落实递延纳税政策,简化纳税人办理享受协定待遇手续。拓展非接触式服务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线上帮办、答疑等专用化服务,增加征纳互动,融洽征纳关系。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收征管制度建设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局的相关规定,从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源管理、推进征管改革,提升风险管理、防范内部风险等多维度制定本级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各项税收征管制度落实。
(二)开展政策确定性管理工作
建立由法制股牵头,征管税政部门参与的政策确定性管理制度,统一税收政策执行口径。解决基层在税收征管中碰到的政策争议,预防执法风险,规范税收执法。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
严格规范执行区局工作规则,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税收工作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全区税务工作中的重大、重要事项,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完成税费收入任务、平稳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税收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大任务落实、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等全年重点税收任务,提供了明确的目标方向、坚实的组织保障和高效的统筹机制。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
认真落实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推动税务机关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贯彻落实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江苏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意见,积极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推动青吴嘉三地税、法、检九部门共同发布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税收司法精诚共治展望方案》。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三项制度”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完成十三项行政执法公示事项录入工作;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文书记录,对六项清单内执法事项实现音像记录,全区税务系统30台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事项、审核内容和审核责任,提高了法制审核工作合力。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积极贯彻落实苏州市《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苏司〔2020〕23号)以及吴江区《关于涉企部分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吴政办〔2019〕136号)文件精神,按照苏州市委“开放再出发”会议精神,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会同青浦、嘉善税务机关,形成长三角绿色示范区区域申报发票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今年以来,共完成首违不罚管理事项799项。
(三)健全执法人员管理机制
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等教育培训需求分层分类调研,从不同层面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通过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丰富执法队伍法学理论知识,提升遵法用法能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防范化解本单位重大风险责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机制
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以纳服股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的扎口部门,配备专门纳服投诉管理人员的管理机制;健全纳税服务投诉的渠道,确保信息畅通,通过特服号、12366平台、12345平台、各类论坛等多种渠道,受理纳税人投诉事项,快速响应纳税人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程序启动调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纳税人。在办理纳税服务投诉事项时,始终坚持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一次投诉事项,确保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应。
(二)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组织税务干部认真学习《税务行政复议规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加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对上门反映问题的纳税人,耐心接待,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协同各部门答复或解决问题,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不断健全内控工作体系
着力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内部管理质效,促进权力依法合规运行,服务全面从严治党,服务税收中心工作;建立健全税收执法风险内部控制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综合效能,全年共实现执法过错行为自我纠错174次,提升系统内部风险防范综合能力。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高监督质效。按月做好税收执法考核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梳理分析近年来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提出要求,进一步推动执法责任制工作。
(三)强化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减税降费等重要决策部署,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法制建设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本单位职责事项,及时发布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依法行政结果信息公开,做好欠税公告、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强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本单位领导职责及分工、机构设置等信息的维护。
(四)强化服务理念,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交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标准文本格式履行答复程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智慧税务监管初步建立,拟定《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智慧税务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稿)》和《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数据应用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稿)》,组建大数据应用团队,探索开展税种联动管理、多部门系统管税工作模式。建设本地特色数据应用产品。
(二)全力推进智慧办税中心建设
承接省局第一批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智慧税务试点项目,结合两办《意见》要求,探索打造“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智慧办税中心”,创新推出“数据跑路”云办税、“进厅刷脸”秒推送、“精准画像”体检单等服务项目,推行掌上app快办、自助机便办、一站式帮办、前后台联办、长三角通办等新型税费服务,切实将智慧办税探索实践转变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建立长效领导学法机制
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抓住党委中心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两个阵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能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领导干部学以致用,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构建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内容精炼、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契合社会法治热点,匹配领导干部法治学习需求,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各项工作。
(二)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履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法治建设谋划部署、检查指导、推动落实的职能作用,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全区税务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三)加强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
根据区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要求,实现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化常态化运转,充分发挥其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实现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建立依法行政小组会议制度,实现领导小组运行的常态化,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
2021年度,全区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法治基础进一步得到夯实,但与上级要求和纳税人、缴费人期望相比,特别是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税务总局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一是在推动法治思维观念转变方面,个别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比较淡薄,对法治思维、税法精神理解不透彻;二是在推动法治工作机制建设方面,法治工作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法制力量配备等方面还存在参差不齐、发展不平衡的情形;三是在推动执法方式优化方面,执法实践中还发现部分执法环节片面强调实体优先、忽视正当合理程序的现象。
2022年区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筑牢税收法治基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发挥法治的支撑保障职能,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定的法治保障。具体如下:
一是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税务总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规划,抓紧梳理本区依法治税工作方案,按步骤推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组织落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若干措施,对表对标高质量完成有关工作;契合两办意见及征管改革新形势下工作需求,进一步履行法制工作职责,以制度执行的刚性促进工作落实,更好地服务全局。
二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领导,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1-2次法治专题讲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提升税收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摆在税收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贯彻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更好地指导全区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实践。
三是创新思路,推展税收司法共治格局。进一步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税收司法精诚共治展望方案》为蓝图,加强执法区域协同工作的,以更高质量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更大力度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同时不断创新、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司法精诚共治格局。
四是加强法制制度执行。推动落实法制建议书制度,在税务行政复议应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督审、内部控制监督等涉税法制督审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制指引作用,实现“建议一个点,提醒整个面”,主动将法制风险化解在小、化解在前,严格对照权责清单实施,推动税务机关依法规范透明行权;落实涉税司法建议、涉税检察建议全程管理制度,提高“两个建议”的办理水平。
五是全面深化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落地工作,服务保障精准执法;进一步运用好税务执法公示平台,实现清单内公示事项及时准确维护;推动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实施,对照总局、省局梳理要求的必须音像记录事项,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开展情景式教学;落实分级分类法制审核,提升法制审核信息化水平和审核业务能力;加强“三项制度”工作总结和亮点提炼,积累实践经验并形成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