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今年4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2021〕42号)。为了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更好地推进我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经研究,决定举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培训,邀请相关专家讲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3:30,吴江大厦会议中心4楼11号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单位名单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相关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5月20日(星期四)下班前通过党政信息网公务邮件报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协调监督科钱敏,联系电话:63980439。请参加培训人员做好疫情防护。
(二)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报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的通知》(见附件2)中模板要求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成效、问题对策、意见建议、台账、案例等,于5月18日(星期二)下班前报钱敏。
附件:1.单位名单
2.关于报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的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
单位名单
区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卫健委、医保局、发改委、行政审批局、吴江生态环境局,吴江开发区管委会,盛泽镇、平望镇人民政府
附件2:
关于报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市、区司法局:
根据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为全面了解我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地和市级有关单位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21〕49号)的工作部署,报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相关进展材料。具体内容包括: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总体情况(总体组织推进、第一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执行、全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会落实措施等),工作实效和特色亮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措施,对照我市实施方案相关任务尚未完成的工作、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送材料格式详见附件。请于5月19日前将书面材料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xtjdc@szsfj.suzhou.gov.cn。
联系人:谭芙蓉,联系电话:68830715。
附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展情况模板
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进展情况
(模板要求)
第一部分:推进工作基本情况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本地区(本单位)推进的基本情况(总体组织推进、第一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全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会落实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日常工作推进、协调指导督促、学习培训宣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部分:取得的成效
推进工作取得的成效,第一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事项办件量,要资料详实、前后对比,有数据支撑,要突出典型做法和经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市场主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带来的变化。
要有前后对比,数据分析。比如证明事项减少了多少;申报证明材料减少了多少;办件时间缩短了多少;办事费用压缩了多少;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了多少,等等,既要有面上的数据统计分析,也要有具体成效明显领域、事项的数据统计。
第三部分: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归纳和分析本地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及已采取何种措施解决相关问题。
第四部分:下一步工作和意见建议
本地区(本单位)下一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思路和重点,对市县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哪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第五部分:附件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方案,计划、通知、清单,规程、格式文书、指导手册、1-2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