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各行政执法部门:
今年是“八五”普法启动实施的第一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各普法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努力形成各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吴办发〔2018〕73号)要求,现将报送2021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执法和业务工作职能,报送“谁执法谁普法”项目清单(附件2),要求明确对社会公众特别是执法和服务对象的内容、重要节点、方法形式、平台载体,内容简明扼要。清单报送后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按计划实施,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考核。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谁执法谁普法”项目清单加盖公章后于3月25日下班前反馈至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电子档一并报送)。
联系人:董梦瑶,联系电话:63980459,邮箱:wjsfj603@sina.com。
附件:1.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2.“谁执法谁普法”项目清单
苏州市吴江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
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党校、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信访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指挥中心、区总工会、共青团吴江区委员会、区妇联、吴江生态环境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气象局、吴江海关、吴江区税务局、吴江有线、吴江邮政、吴江移动、人民银行吴江支行
附件2:
“谁执法谁普法”项目清单
报送单位(盖章):
序号 |
重点宣传内容 |
重要时间节点 |
方法、形式 |
平台、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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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