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苏州骏佳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鲍晓琴在盛泽镇行政服务局拿到了公司营业执照。这是盛泽镇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后发出的首张营业执照。
3月初,苏州市行政审批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苏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在通过“住所产权”系统核验的情况下,仅需提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作为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不再需要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住所使用证明材料。收到《意见》后,盛泽镇行政服务局在第一时间按照规定实施承诺制改革,并广泛告知企业。了解到消息后,鲍晓琴来到该局办理企业设立登记业务。在市场准入窗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她代表苏州骏佳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填写好《承诺书》,并递交了其他相关材料。随后,工作人员通过在线核验,确定该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真实可靠,随后办理好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和税务发票申领的全流程业务。“以前办理业务,我们还需要递交土地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材料,现在只需填写一份《承诺书》就行。需要准备的材料减少了,办业务的时间也缩短了,真的是很方便。”在短短半天内就拿到了营业执照的鲍晓琴很是高兴。
3月15日下午,盛泽镇行政服务局还为递交了《承诺书》的苏州盛之洋纺织有限公司和苏州翔国纺织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发出了营业执照。短短半天时间内为三家企业办好了企业设立登记业务,高效率的服务赢得了企业负责人们的连声称赞。
盛泽镇行政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工作,为企业营造最舒心、最便捷、最高效的营商环境,更好地助推盛泽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