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根据《吴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行政区划调整和居民服务需求等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的
作为全市医疗资源配置和医疗机构设置的重要依据;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维护公平有序的医疗秩序,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涉及的医疗卫生资源为全市范围内各种所有制的医疗资源。
三、规划期限
2009年为规划基准年;近期:至2011年;中期:至2015年。
四、规划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
从全市医疗服务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全市居民,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充分发挥医疗系统的整体功能,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优先保证和发展基本医疗服务,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可及性原则
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易于为居民提供服务。
(三)全行业管理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对本区域各种隶属关系的医疗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实行全行业管理。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形成充满活力、公平有序的竞争格局。
(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并适度超前原则
医疗机构设置要符合城市区域卫生规划,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考虑到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将对医疗服务提出新的要求,医疗机构设置应适度超前。
(五)政府主导的原则
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立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五、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
本规划编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试行)》和《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医疗服务体系现状
1.卫生机构:至2008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62个。其中,医院21所:公立二级综合医院3所,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所,民营二级综合医院1所,民营专科医院1所,民营一级医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31个;企事业、学校医务室40所;专科防治所4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妇幼保健所1个、卫生进修学校1个,吴江市康复医院1所,私人门诊部(诊所)61个。
2.卫生队伍:至2008年底,全市卫生系统共有干部职工403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453人;每千人口拥有卫生人员4.3人,其中执业医师1.9人,注册护士1.4人。
3.医疗床位:至2008年底,全市医院实际开放医疗床位2899张,平均每千人拥有床位数3.6张,床位使用率92%(市级医院113%,卫生院70%)。
(三)居民健康与疾病现状
2008年社会人口学统计,我市总人口为793172人,其中男性393180人、女性399992人,外来人口80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75‰。
2008年吴江市城区居民期望寿命达到80.25岁;孕产妇死亡率为0/10万 、婴儿死亡率 4.19/‰。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直接导致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以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为代表的慢性病。占据死因顺位前五种的疾病绝大多数都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而列前三位的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脑血管病引起的死亡数合计占总死亡数的64.88%。
六、总体目标
(一)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卫生资源配置达到规划布局合理、发展规模适宜、功能定位明确、资源利用优化、内部运行高效的要求。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富有吴江特色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卫生人力资源发展目标
近期(2011年)目标达到全市户籍人口每千人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6.0张、卫技人员6.0人、执业医师2.2人、注册护士2.7人。根据人口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情况,预计2011年全市户籍人口80万人、常住人口135万人,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需求总量为4800张。
中期(2015年)目标达到全市户籍人口每千人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7.0张、卫技人员6.5人、执业医师2.5人、注册护士3.0人。根据人口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情况,预计2015年全市户籍人口80万人、常住人口150万人,则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需求总量为5600张。
七、机构设置
根据层次清楚、结构合理、功能到位、公平可及的要求,建立适应卫生服务需求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以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盛泽医院为龙头,其他各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他具有社区特色的专业服务机构为补充,形成“广覆盖,高受益”,城乡联动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一)空间布局与规模
根据我市片区经济发展特点,以不增加医疗机构总数为原则,通过现有机构扩大规模、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功能转换等方式,增加医疗资源,形成学科和规模优势。到2015年全市拥有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的综合性医院2家;二级标准综合性医院3~4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家;专科医院2~3家。
1.松陵片区(含吴江经济开发区)
(1)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一院”):按照三级医院标准建设,2011年床位数达到1200张,2015年床位数达到1400张。
(2)康复专科医院:启动吴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康复专科医院)建设,床位数300张,建成全市精神病康复治疗中心。
(3)苏州永鼎医院:作为民营非营利性综合医院,鼓励苏州永鼎医院按照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建设和发展,2011年床位数达到400张,2015年床位数达到500张。
(4)区域内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不再扩大规模,总床位数控制在300张。
2.盛泽片区
(1)江苏盛泽医院:与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三院”)合并,按照三级医院标准建设,2009年底投入使用,2011年床位数达到800张;2015年床位数达到1000张。
(2)吴江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按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建设,2011年床位数达到600张,2015年床位数达到700张。
(3)区域内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不再扩大规模,总床位数控制在300张。
3.汾湖片区
(1)市第五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五院”):按照二级医院标准新建市第五人民医院,2011年底投入使用,2011年床位数达到300张,2015年床位数达到400张。
(2)区域内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不再扩大规模,总床位数控制在200张。
4.震泽片区
市第四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四院”):震泽中心卫生院按照二级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建设成为达到二级乙等医院标准的综合性医院,并更名为“吴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规划期内,震泽医院及片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总床位数2011年达到400张、2015年达到500张。
吴江市各片区医疗机构床位数发展规划表(单位:张)
年 份 |
松陵片区 |
盛泽片区 |
汾湖片区 |
震泽片区 |
总 计 |
2011年 |
2200 |
1700 |
500 |
400 |
4800 |
2015年 |
2500 |
2000 |
600 |
500 |
5600 |
5.各片区主要医疗机构
松陵片区:市一院、苏州永鼎医院,松陵、同里、屯村、横扇、菀坪卫生院。
盛泽片区:江苏盛泽医院(市三院)、市中医医院(市二院),梅堰、南麻、铜罗、青云卫生院、桃源医院。
汾湖片区:市五院,芦墟、黎里、金家坝卫生院。
震泽片区:震泽医院(市四院),七都、庙港卫生院。
(二)机构设置与组成
1.综合性医院:是全市医疗、教育、科研、急救的中心,要以提供高水平、综合或专科医疗服务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应急能力建设为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承担全市疑难病的诊治、急重症的抢救及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职能。
到2015年,市一院、江苏盛泽医院(市三院)建成全市临床医疗服务中心和医疗急救中心,整体医疗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标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市中医医院(市二院)充分发挥地域优势,中西医并重发展,高标准建设好全市创伤急救重点专科和中医人才建设、中医特色专科基地,充分利用中医特色优势,发展中医康复护理专科。市五院投入使用,发挥区域内医疗中心职能,震泽医院(市四院)达到二级医院的建设标准,兼顾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2.专科医院:以提供专科医疗服务为重点,吴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康复专科医院)承担全市精神病预防监测和疾病防治康复等职能。瑞兴手外科医院继续发挥原有的医疗功能。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综合性服务为主,与上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公办为主体。城区按街道或3000~5000居民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构建“15分钟健康圈”。新开发的住宅小区,规模在3000居民以上的,必须设置一个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各建制镇所辖街道分别办好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按每3000~5000左右人口建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镇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4.民营医疗机构:根据目前全市区域内现有医疗资源的配置状况,在全市城区区域内不再新设置综合性民营医院和门诊部。大力扶植苏州永鼎医院、瑞兴手外科医院等具有医疗服务特色上规模的民营医院,形成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市场格局。鼓励设置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护理院、临终关怀等专科性的护理、保健机构。
5.个体医疗诊所:依据《苏州市加快发展个体医疗机构实施办法》审批准入。原则上个体诊所按区域内服务人口1万人左右设置一个,全市个体医疗诊所设置总数控制在80个以内。
6.企事业单位医务室:职工人数8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可设置对内服务的医疗机构,对内提供预防、保健、医疗、健康教育服务,组织宣传职业卫生防护,受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业管理。
7.急救医疗服务机构: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协调办公室,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协调指挥工作。依托吴江区域内二级医院及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院前急救站,完善我市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应急救治能力。近期由市一院、市中医医院(市二院)、市三院、苏州永鼎医院、震泽医院、芦墟医院组成院前急救服务网络,共同承担区域内医疗救护任务。到2011年,由市一院、市中医院(市二院)、江苏盛泽医院(市三院)、苏州永鼎医院、市五院、震泽医院(市四院)组成院前急救服务网络,共同承担全市及区域内医疗救护任务;建成全市联网、运转协调、反应迅捷、机制顺畅的110/120医疗急救系统,达到急救半径在5公里以内,急救反应时间在8~10分钟以内。
八、实施措施
(一)实行全行业管理
1.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城市建设进程,在本规划的引导下逐步实施各项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依据,对区域内的医疗资源配置实施宏观调控,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有计划地审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将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和就诊规范要体现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引导居民就医合理分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落实。
(二)加强经费投入和管理
1.增加财政投入,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等医疗机构在投入政策上给予倾斜。
2.坚持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以政府购买公共卫生产品的方式,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着力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3.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三)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公立医疗机构管办分离,有效运用市场调节和竞争机制,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
2.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收费,控制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适度放开特需医疗服务价格。
(四)加快卫生行政部门职能转变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规划职能、准入职能、监管职能、政策调控职能,信息发布职能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职能的建设,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精简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行政效率。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卫生法制管理,贯彻卫生法律法规。
(五)相关保障措施
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人事部门在引进、培养人才方面切实提供优惠政策,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建设项目实行部门会办制度,由建设规划、国土、环保、交通、卫生等部门进行联合办理;实行专家论证制度,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依法实施部门监管,劳动社保、工商、国资、物价、民政、食药监、卫生等部门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监管,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九、修订解释
(一)本规划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规划所涉数据以户籍人口数为统计口径同时兼顾流动人口数,并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变化、区划调整和医疗需求等适时修订。
(三)本规划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