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治水方针,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吴江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和《苏州市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计划用水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计划用水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从2020年起,根据《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第十条规定,区水务局将吴江区域内年使用公共供水超过五千立方米的和使用自建取水设施的用水户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计划用水户从2019年的1300家增加到2021年的3674家,进一步提高了吴江区计划用水率。
根据吴江区年度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户的用水需求,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则,核定计划用水户的用水计划。在核定计划用水户用水计划时,国家、省或者市已经制定用水定额的,按照不低于通用用水定额的水平核定其年用水计划总量;未制定用水定额的,根据计划用水户近一至三年实际用水量的加权平均值并考虑适当的增减系数核定其年用水计划总量。
目前,计划用水户基础信息存在联系方式缺失、地址模糊等问题。为及时下达用水计划,特组织邮政公司召开专题探讨会,充分利用约投挂号信投递率高、时效性强等优势,尽快将用水计划下达。
2020年,对于计划用水户考核期内的实际用水量可能超过计划用水量的,及时进行警示通知400余次。同时,通过水量分析、电话询问、实地走访等方式,帮助信万(吴江)电子塑胶有限公司、快捷五金制品(苏州)有限公司等企业查找用水薄弱环节,挖掘用水潜力,督促做好节水整改,有效避免了水资源的浪费,大大节约了企业的用水开支。
针对因建设、生产、经营等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计划用水户,按规定为其办理用水计划调整,2020年共计审核通过75家的调整申请,保障了相关企业的合理用水需求。
在保证合理用水需求的基础上,充分约束计划用水户的不合理用水行为,对于确实因自身原因导致超计划(定额)用水的计划用水户,严格执行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切实发挥价格杠杆在节水管理中的作用,推动有关计划用水户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夯实计划用水管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