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条件
吴江区社保在职参保人员、养老退休人员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的除参保人员本人及其用人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情况,应当做好登记备案,登记的内容包括:查询单位名称、查询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目的、查询内容、联系电话,并对查询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存档。
3.申报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验原件。
4.办理流程
(1)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就近选择吴江区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点击选择“个人参保证明”;
②插入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个人信息读取确认;
③屏幕显示个人参保信息后,点击“打印”。
(2)网上办理流程:
①登陆“个人用户服务中心”吴江人社网络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wjhrss.cn/wjrsj/individual/login.aspx);
②进入“社会保险打印证明”中选择“缴费证明打印”进行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3)微信公众号办理流程:
①登陆“吴江人社”微信公众号
②点击“微服务”
③进入“个人参保证明”
5.办理时限
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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