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1)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
(2)户籍迁入人员;
(3)吴江区职工医疗保险退保及中断人员;
(4)本区户籍年度内到达参保年龄人员(含学生少儿满16周岁到达非就业失业年龄、非就业到达老年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市政府关于印发<吴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规字〔2010〕21号)第七章第三十四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学生医疗保险费按年收缴。每年1月至3月份为居民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期,由本人申请并经所在镇(区)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单位批准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市政府关于印发<吴江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全面并轨实施办法>的通知》(吴政规字〔2011〕15号):第二条第五款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和市、镇(区)两级财政三方共同负担。个人基金:由各镇(区)政府组织筹集。
3.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4.办理流程
(1)收件: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和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2)受理:受理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参保人员信息当场录入系统;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办结:参保登记完成,系统生成参保信息,生成银行缴费单至银行缴费。
5.办理时限
即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