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吴江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吴发〔2021〕2号)文件要求,现对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吴江区级奖励拟资助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吴江区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0512-63981881(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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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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