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六一”国际儿童节来啦!小朋友们、大朋友们,今年的儿童节礼物大家收到了吗?是提高成绩的“学习利器”,还是心心念念的儿童玩具?
近年来,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化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通过民生“小切口”解决群众“大问题”,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开展了多轮专项执法行动,守护儿童成长。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整理了一批涉及儿童产品的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案例一:吴江区松陵镇某便利店涉嫌在校园周边发布无底线营销违法广告案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全区中小学开学之时,我局执法人员在城区江厍路校园周边一食品百货店门玻璃上发现贴有“毛主席说:同志们这家店要常来!”等内容的宣传海报。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案发后当事人已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原帖广告处发布了《检讨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典型意义
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我局全面治理校园周边和电子商务平台向未成年人发布含有色情、低俗等内容的无底线营销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商店位于城区实验幼儿园、小学、中学三校附近,与小学仅一墙之隔、与中学校门正对,距幼儿园也不足百米,在店内利用已故国家领导人发布恶趣违法广告招揽顾客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尊严,违背了公序良俗,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造成了恶劣影响。
案例二:吴江市汾湖镇某超市涉嫌销售不合格学生用台灯案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0日,我局接到内部移送材料,反映当事人于2021年11月23日销售的某品牌LED台灯经抽检结构项目不合格,台灯的稳定性不符合要求,灯具容易倾倒。涉案台灯系当事人通过常熟的经销商购进,已销售了2台,销售价是61.5元/台,剩余1台,当事人已于2022年2月26日进行了退货处理。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典型意义
产品质量是产品的生命,关系到企业发展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一款阅读学习使用的台灯,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是潜在的使用对象。如果台灯的稳定性达不到要求,在使用过程极易发生倾倒等各类问题,造成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此类涉及未成年人学习用品的抽检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加强研发,提升技术能力,保证产品质量,全力守护儿童健康成长。
案例三:吴江市七都欢乐林蛋糕坊经营违法食品案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至3月间,我局接到多起投诉,反映当事人涉嫌冒用他人信息在网络平台销售雪花酥、蛋黄酥、芋泥麻薯雪贝等食品。经查,当事人为一家面包店,具有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包含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但不具备食品生产许可。2022年初,当事人开始在抖店平台上架销售涉案的食品,其中蛋黄酥、芋泥麻薯雪贝两款食品系当事人自行制作并包装,贴有当事人的自制产品标签,标签标注了虚假的生产厂家和生产许可证号等内容;雪花酥食品宣传虚假的“进口面粉制作新鲜饼干”等内容,现场检查后,当事人及时下架了涉案食品,本案的货值金额为2572.98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涉案的雪花酥、蛋黄酥、芋泥麻薯雪贝等,都是小朋友们喜爱的热门食品。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手机、平板等智能终端的快速普及,通过短视频等各类平台进行网络购物已成为当下消费的新常态。受疫情影响,有越来越多的食品经营者,开始从事线上销售,为了提高销量,部分经营者使用“手工制作”“进口原料”“私家烘焙”等虚假宣传内容博人眼球,更有甚者为了规避网络平台销售食品的监管、审核要求,填写虚假信息妄图蒙混过关,但均以失败告终,并为此付出沉痛代价。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各类网络平台销售食品的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对虚假宣传、无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食品相关违法行为重拳出击,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四:南京婴佳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婴儿蝴蝶衣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2月13日,我局接到内部移材料,反映当事人销售的婴儿用蝴蝶衣在江苏省省级监督抽查中,附件抗拉强力项目不符合FZ/T73025-2019标准规定的一等品要求和GB31701-2015标准规定的A类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蝴蝶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的蝴蝶衣,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因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及时,本案中的商品未出售给消费者,但涉案商品作为销售给不具备自我保护能力的婴幼儿使用的衣物,首先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应使用最严格的质量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此类婴幼儿用品实行最严格的监管,一经发现必将严肃查处。
案例五:吴江区盛泽镇某卤菜店涉嫌在校园周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通过前期摸排掌握的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开设在学校旁的卤菜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汤料包及食品仓库中有大量罂粟类物质,经使用罂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当事人店内在售卤菜及盛放卤汁汤料的锅内,均检测出罂粟阳性结果。执法现场,当事人对使用罂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我局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典型意义
涉案店铺开设在离吴江区盛泽镇某小学、幼儿园不足10米的地方,卤菜散发诱人异香,吸引学生、家长前来购买食用。特别在疫情全面禁止堂食期间,卤菜店生意较往常更为火爆。当事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卤菜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罂粟成分,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对生长发育极为不利。本次,吴江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保护了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为食品行业的相关经营者敲响了警钟。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选购儿童食品类商品时要注意:一是选择正规渠道、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尽量不在流动摊贩处购买儿童食品;二要严查食品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如食品生产许可证“SC”编号、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三要注意查看食品的包装、外观是否完好、正常,有无漏气、胀袋、霉变等异常情况;四要注意食用方法和食品内附赠的小玩具、卡片,防止儿童误食。
二、选购儿童服装类商品时要注意:不要盲目追求服装样式的“新、奇、特”,要先看服装标签,是否标注有厂名厂址、商品执行标准(如FZ/T73025-2019等)、安全技术类别(如GB31701-2015A类等)、商品质量等级、合格证、商标等相关信息;对婴幼儿用服装,要注意是否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注意服装外观,是否存在过多装饰物,影响穿着安全,是否有霉味、石油味等异味;对服装用料,要注意选购100%纯棉、甲醛含量低、有阻燃性、颜色较浅的面料,在使用前应下水充分洗涤(注:甲醛易溶解于水,在洗涤晾晒过程中可以帮助有效去除)。
三、选购儿童玩具类商品时要注意:一是认准“3C”认证标识。目前我国对童车、电动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等6类玩具产品实施“3C”强制性产品认证。二是选择质量和信誉好的商家或网络平台购买商品;三是留意商品的标识,看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执行标准、售后电话、保证内容等是否齐全;四是尽量不要选择棱角锋利容易给未成年人带来伤害的玩具。
最后,消费时要注意索要并保存好消费凭证(如发票、购物小票、付款凭证,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依法办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