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2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区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自主制定价格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社区团购、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各项措施;重点关注名优白酒等节日特色消费品销售情况,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做好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规范开展促销活动,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严禁借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建立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三、医疗机构、药店及相关经营者在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经营中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各核酸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
四、各旅游景区要在售票或服务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要严格执行价格标准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收费行为;着力规范景区内所有餐饮、零售摊点、车辆停放等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营造良好优质的旅游市场环境。
五、宾馆酒店、餐饮、停车、交通运输、家政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借节日之机哄抬物价、变相涨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欺诈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价格如有变化的,必须提前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六、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依法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有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并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