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由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联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嘉兴市嘉善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目前已形成规划草案。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草案内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草案公示如下。
1. 公示日期: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示时间30天)
2. 公示方式: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现场公示地点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黎里镇人民政府)。
3. 联系人:皇甫晓菲,63009331。
4.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为便于意见的收集统计,本次反馈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邮件为准,截止日期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书面邮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请发送至472112761@qq.com,并在主题上注明“先行启动区总规意见反馈”。
书面邮件:请邮寄至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沙家埭路66号,邮政编码:201713),并在信封上注明“先行启动区总规意见反馈”。
本次规划公示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希望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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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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