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首先,解释一下应急部门处罚你们公司的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焊工证即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属于上述规定的特种作业,持假证上岗等于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因此,应急部门执法人员才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对你们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其次,企业在招聘特种作业人员时,核对应聘者提供证件的信息,我们可以提供两种途径判断证件的真假,第一种是登陆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从“服务”中的“查询服务”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平台”,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查询;第二种是关注我们吴江区应急管理局的微信公众号“吴江应急管理”,在“微服务”进入“安全证书查询”,同样可以进入应急部的信息咨询平台,点击“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入口”,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查询。正常情况下,在咨询平台能查到的证件,就是真的,否则有可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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