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市监分局作为维护市民消费合法权益的“第一道关口”,几乎每日都会受理形色各样的消费投诉,为最大程度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市场主体优服年”,区市场监管局桃源分局着力“敢为”,在一次“拉家常”中成功调解一例“零诉求”的食品消费纠纷。
区市场监管局桃源分局接到市民杨先生投诉,称其某日在桃源镇一早餐店购买包子,食用后出现腹痛腹泻,要求赔偿300元医药费。桃源分局工作人员立即与杨先生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他食用包子的时间,身体不适症状及就医的基本情况。
随后,工作人员来到早餐店,向店主表明了来意。经过现场检查,工作人员对店主持证经营、定期体检的正确做法表示肯定,同时也对部分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还与店主“拉家常”,店主表示自己每日起早贪黑,营业额也就几百元。工作人员感叹店主不易,但也表示,该事件消费者出现腹痛腹泻虽然没有明确医学证据指向包子,但从时间推断也不能完全排除,作为经营者还是要有必要的责任意识,要多为消费者的实际损害考虑并切实把好食品安全关。通过耐心说理,店主最终表示愿意承担杨先生300元的赔偿诉求。
调解并没有就此结束,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杨先生,表达了对他身体康复的关切,也详细反馈了店主的现实困难,转达了店主的歉意。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杨先生接受道歉且愿意主动放弃索赔,并对分局工作人员的耐心、温情的调解工作表示赞赏。至此,原本“对立”的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了“零诉求”的调解结果。
纠纷调解作为市监部门的一项职能对调解结果虽无强制性,但调解结果的“满意率”却实实在在关系到人民群众对行政部门的“满意度”。调解双方“生气而来,谈笑而回”一直是市监部门致力追求的“三方和谐”目标,“开门七件事”件件都是老百姓的大事,区市场监管局桃源分局将继续妥善化解消费纠纷,让市场监管多一些“烟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