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号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1家。现予以公告:
一、注销登记(1家)
1、“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58467391151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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