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为了更好地帮助贵单位履行法定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同时也为了使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我局特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建议将个人所得税政策和APP的操作作为入职培训内容,并告知员工个税申报收入与实际到帐工资存在差异的原因,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异议申诉。
二、对于尚未注册个人所得税APP的员工,请引导其下载并进行实名注册(注册时需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然后在APP的“个人中心”里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
三、对于已实名注册个人所得税APP的员工,提醒其核对手机号码、银行账号等信息,如有变化,及时修改。
四、对于将要离职的员工,如有工资或奖金尚未发放,请发放提醒卡并告知员工尚未发放的工资或奖金金额与发放日期、公司联系人员联系方式,提醒员工对收入或任职信息有异议的先与公司联系人员联系,不要在APP上随意进行申诉,以免增加后续核实工作和影响个人信用。同时提醒员工按规定在3月-6月期间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
五、对于已离职的员工,如不再发放工资或奖金,请及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将离职员工【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同时录入【离职日期】。
六、定期排查贵单位个税扣缴客户端的员工基础信息,对于身份验证不通过,或者手机号码、银行账号不规范或有变化的,请及时修改;对税务机关反馈的扣缴申报疑点、异议申诉等情况尽快进行核实改正。
七、国务院2022年3月印发了《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请提醒并辅导符合条件的员工准确、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在扣缴客户端下载更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确保员工及时享受扣除。
八、2022年1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请向员工做好政策宣传,辅导符合条件的员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纳税人的个人养老金月度缴费凭证,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扣除信息,确保员工及时享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