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0日下午,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苏州市吴江区西湖花苑510号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涉嫌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当场依法登记保存用于经营的电脑主机25台、吧台主机1台。
案发后,当事人至今未来区文体旅局接受调查、处理,经我们多方查找也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现请上述财物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区文体旅局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接受调查处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区文体旅局将对上述扣押在案的物品视为无主财产,上缴国库(本公告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7月5日)。
苏州市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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