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号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3家、证书补领登记1家。现予以公告:
一、变更登记(3家)
1、“苏州市吴江区精神康复医院”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631.63万元(原:1025.1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584467070336N
2、“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经济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张一峰(原:吴海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584467096245R
3、“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刘红军(原:钮佳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584467096958U
二、证书补领(1家)
1、“苏州市吴江区精神康复医院”公告事项
苏州市吴江区精神康复医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320584467070336N,有效期自2022年05月16日至2027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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