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0年6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经过一年时间的努力,桃源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正在增强,分类习惯正在形成,垃圾分类成效显著。
2021年,桃源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垃圾分类专项宣传活动14次,通过露天活动和入户宣传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13400册,对实施“三定两清一督”的小区出动执法人员15次,教育劝阻数20次;对公共机构出动执法人员60次,教育劝阻数75次,督促整改数10次;对其他区域出动执法人员215次,教育劝阻数325次,督促整改数208次,处理垃圾分类案件230起,其中简易案件224起,一般案件6起,罚款共计16370元。
下一步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10月底前完成对全镇汽修行业的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道路巡查力度,扩大垃圾分类宣传覆盖面,严惩不按规定投放或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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