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总、分行、中心支行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安排,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文件要求,我支行对2022年6月1日之前制定的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废止2件,继续有效1件,对继续有效的《关于印发<吴江金融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吴银发〔2013〕9号)作出如下修改:
1.将第十三条修订为“银行机构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将列入当年度对银行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综合评价范围。金融机构出现不报、漏报、迟报、瞒报和错报等行为的,人民银行将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约见谈话等措施。”
2.将“人民银行吴江市支行”修订为“人民银行吴江支行”。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国人民银行吴江支行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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