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江苏省防洪条例》相关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强化和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切实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现将吴江区(区镇、街道)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人及重点堤防(区镇、街道)防汛防台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请各级责任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吴江区各区镇、街道及重点河湖防汛抗旱防台风责任人名单
苏州市吴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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