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各单位、部门:
现将《2023年吴江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吴江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全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信用交通区”建设为引领,创新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和服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新型监管机制,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打造区级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样板,为推动全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信用支撑。
一、全力开展“信用交通区”建设
1.加强“信用交通区”建设工作统筹。调整局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予以明确。成立局“信用交通区”建设工作专班,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交通区”建设工作组织架构,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积极推进“信用交通区”建设。
2.编制“信用交通区”建设实施方案。根据“信用交通区”建设评价标准和指标,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并在充分征求区信用办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信用交通区”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局备案。
3.推进“四个示范”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信用管理规定》《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办法》以及信用工作相关要求,围绕“在信用数据服务更加规范精准上抓示范、在信用全流程监管更加成熟高效上抓示范、在信用创新应用更加兴业惠民上抓示范、在信用专项工作更加深入有效上抓示范”的工作思路,在“信用交通区”建设中积极探索,持续打造具有吴江特色的信用交通品牌。
4.开展“信用交通区”建设自评总结。对照“信用交通区”评价指标和标准,对“信用交通区”建设进展和工作成果开展自查评估,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报市局。及时挖掘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案例评选活动。
二、大力强化信用信息管理
5.提升信用数据归集质量。依据权责清单和区信用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优化数据归集报送机制,提高业务人员规范录入信息意识,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数据,力争信息合规率100%,杜绝严重迟报数据。完善各相关业务系统信用数据归集,加强荣誉表彰、失信行为、信用承诺和行政管理等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共享。根据省厅部署要求,按要求将“两客一危”、“超限超载”、“污染防治”、“港口经营”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服务平台,合规率力争100%。
6.推动行业数据融合应用。依托省厅行业信用信息系统,通过数据对接或实时查询接口等途径,在行政审批、交通综合执法等领域深化信用数据融合应用。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持续完善与人社、住建等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跨部门共享应用机制。在道路运输领域进一步深化车辆违法信息跨地区抄告机制。
7.做好信用信息维护。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合法、及时、准确的要求,收集、发布区内相关交通运输信用政策、工作动态、各领域信用评价、信用应用和联合奖惩案例等信用信息,加强发布信息的审查、更新,确保信用信息准确无误。
8.开展重点领域信用评价。完成2022年度道路运输、港口经营等重点领域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及交通工程建设养护市场的履约考核,依法依规进行分级分类监管与服务。做好2023年度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定基础工作。持续推进道路水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和教育消分。
三、聚力推动全流程信用监管和服务
9.探索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综合执法模式,在道路水路运输、港口经营、交通工程建设养护等重点领域,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信用差异化执法抽查数据库,明确抽查领域和抽查比例: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对上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最低评定等级的普货运输企业实施最高日常检查频次,抽查比例不低于80%;对上年度信用评价最高的等级企业实施最低检查频次。
10.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根据市局《关于对交通运输行业失信市场主体开展重点监管的实施意见》,对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超限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危险品运输、船舶污染防治等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对一定时期内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违法被行政处罚、屡罚不改、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等情形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开展重点约谈、信易承诺、增加检查频次及联合奖惩等重点监管。
11.强化信用风险预警机制。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持续推进道路运输高风险企业季度联合约谈机制,定期梳理分析车辆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将违法失信行为多、超限超载行为严重的列为高风险企业,每季度开展联合警示约谈。对近3年受到5次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且相关失信信息仍在公示期的市场失信主体,实施信用风险预警提示。
12.落实跨部门信用联合奖惩。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超限超载治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监管和累积记分。联合人社部门运用交通信用评价结果推进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联合住建部门运用住建信用评价结果落实交通工程企业履约考核加分激励。做好联合奖惩对象清单、措施清单报送,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工作。
13.突出信用领域专项治理。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加大对失信主体监管和惩戒力度。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领域中推进实施5项以上监管措施。依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约束惩戒。开展行业信用数据分析,查明行业失信量、失信率双高原因,为加强失信主体的帮扶和退出提供数据支撑。
14.优化信用修复工作。调整完善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便利失信主体及时完成信用修复。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及时处理更新异议信息,并在修复完成后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探索推行“双书一指南同达”机制,在落实“双书同达”基础上,向相对人同步送达《信用修复指南》。
15.拓展信用承诺应用。进一步拓展信用承诺应用范围,在行政审批、资质审核、行政执法、招标投标、资金管理、评优评先等事项中应用信用承诺制,做好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情况记录。在行政审批领域探索“信用+承诺+批量”大件运输许可审批模式,强化信用承诺制与监督检查的衔接。在交通工程建设养护招投标领域做好投标主体信用承诺履约践诺信息记录,形成信用管理闭环。
16.加强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奖补资金申请等环节推行信用查询,在成熟运用公共信用报告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新业态、新领域监管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
17.深化“信易+”惠企便民举措。进一步推广实施“信易保”服务应用,继续应用好“信易批”、“信易惠”等具有行业特色的“信易+”服务,拓展“信易培”、“信易评”等守信激励场景的应用。按照市局“一地一特色”的要求,积极谋划具有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信易+”应用场景,择优推出一批能展示信用在惠企便民、助企纾困方面的典型应用案例。
四、致力营造行业诚信文化氛围
18.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推进落实“一网通办”“一件事”等“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将信用管理有关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提升交通干部和工作人员诚信意识。
19.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诚信春运”“信用交通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推动信用交通走进车、船、路、港、站、场,走近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年内专项宣传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宣传平台阵地作用,讲好交通“诚信故事”,加强舆论引导,发布行业信用政策信息,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
20.选树培育行业诚信典型。选树培育行业诚信单位(集体)和诚信个人,择优推荐参选各类诚信典型评选。推进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建设,鼓励企业参与信用管理培训,增强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附件:2023年吴江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3年吴江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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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力开展“信用交通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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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信用交通区”建设工作统筹 |
调整局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予以明确。 |
局信用办 |
2 |
成立“信用交通区”建设工作专班,健全完善“信用交通区”建设工作组织架构,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推进“信用交通区”建设。 |
局信用办、局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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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编制“信用交通区”建设实施方案 |
根据“信用交通区”建设评价标准和指标,编制“信用交通区”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局备案。 |
局信用办、局“信用交通区”建设工作专班 |
4 |
推进“四个 示范”建设 |
在“信用交通区”建设中积极探索“四个示范”建设,持续打造具有吴江特色的信用交通品牌。 |
局信用办、局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5 |
开展“信用交通区”建设自评总结 |
对照“信用交通区”评价指标和标准,对“信用交通区”建设进展和工作成果开展自查评估,形成年度总结报告报市局。 |
局信用办、局“信用交通区”建设工作专班 |
6 |
及时挖掘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案例评选活动。 |
局信用办、局“信用交通区”建设工作专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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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力强化信用信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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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升信用数据归集质量 |
依据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要求,优化数据归集报送机制,提高业务人员规范录入信息意识,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数据,力争信息合规率100%,杜绝迟报数据。 |
局行政审批科、局安全法制科,执法大队 |
8 |
完善各相关业务系统信用数据归集,加强荣誉表彰、失信行为、信用承诺和行政管理等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共享。 |
局行政审批科、局港口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局安全法制科,执法大队、运输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质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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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按要求将“两客一危”、“超限超载”、“污染防治”、“港口经营”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服务平台,合规率力争100%。 |
局港口管理科,运输中心、执法大队、质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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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推动行业数据 融合应用 |
依托省厅行业信用信息系统,通过数据对接或实时查询接口等途径,在行政审批、交通综合执法等领域深化信用数据融合应用。 |
局行政审批科,执法大队 |
11 |
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持续完善与人社、住建等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跨部门共享应用机制。 |
局建设管理科,质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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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在道路运输领域进一步深化车辆违法信息跨地区抄告机制。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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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做好信用 信息维护 |
按照“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合法、及时、准确的要求,收集、发布区内相关交通运输信用政策、工作动态、各领域信用评价、信用应用和联合奖惩案例等信用信息,加强发布信息的审查、更新,确保信用信息准确无误。 |
局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14 |
开展重点领域 信用评价 |
完成2022年度道路水路运输、港口经营等重点领域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及交通工程建设养护市场的履约考核。做好2023年度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定基础工作。 |
局港航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运输中心、质监站 |
15 |
持续推进道路水路运输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和教育消分。 |
执法大队、运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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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力推动全流程信用监管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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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探索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推进“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综合执法模式,在道路水路运输、港口经营、交通工程建设养护等重点领域,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措施。 |
执法大队,局安全法制科 |
17 |
建立信用差异化执法抽查数据库,明确抽查领域和抽查比例。 |
执法大队,局安全法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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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 |
对道路运输“两客一危”、超限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危险品运输、船舶污染防治等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对一定时期内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违法被行政处罚、屡罚不改、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等情形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开展重点约谈、信易承诺、增加检查频次及联合奖惩等重点监管。 |
执法大队,局安全法制科 |
19 |
强化信用风险预警机制 |
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持续推进道路运输高风险企业季度联合约谈机制,定期梳理分析车辆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将违法失信行为多、超限超载行为严重的列为高风险企业,每季度开展联合警示约谈。 |
运输中心、执法大队,局安全法制科 |
20 |
对近3年受到5次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且相关失信信息仍在公示期的市场失信主体,实施信用风险预警提示。 |
运输中心、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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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落实跨部门 信用联合奖惩 |
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超限超载治理,严格实施“一超四罚”监管和累积记分。 |
局安全法制科,执法大队 |
22 |
联合人社部门运用交通信用评价结果推进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联合住建部门运用住建信用评价结果落实交通工程企业履约考核加分激励。 |
局建设管理科,质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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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做好联合奖惩对象清单、措施清单报送,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工作。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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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突出信用领域专项治理 |
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加大对失信主体监管和惩戒力度。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领域中推进实施5项以上监管措施。依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约束惩戒。 |
执法大队 |
25 |
开展行业信用数据分析,查明行业失信量、失信率双高原因,为加强失信主体的帮扶和退出提供数据支撑。 |
局港口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运输中心、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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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优化信用 修复工作 |
调整完善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便利失信主体及时完成信用修复。 |
局信用办,执法大队 |
27 |
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及时处理更新异议信息,并在修复完成后按程序及时停止公示失信记录,终止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
执法大队、运输中心,局港口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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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探索推行“双书一指南同达”机制,在落实“双书同达”基础上,向相对人同步送达《信用修复指南》。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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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拓展信用 承诺应用 |
拓展信用承诺应用范围,在行政审批、资质审核、行政执法、招标投标、资金管理、评优评先等事项中应用信用承诺制,做好信用承诺和履约践诺情况记录。 |
局信用办、局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30 |
在行政审批领域探索“信用+承诺+批量”大件运输许可审批模式,强化信用承诺制与监督检查的衔接。 |
局行政审批科,执法大队、公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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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在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做好投标主体信用承诺履约践诺信息记录,形成信用管理闭环。 |
局建设管理科,质监站、公路中心、港航中心、交建处、铁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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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加强第三方 信用报告应用 |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奖补资金申请等环节推行信用查询,在成熟运用公共信用报告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新业态、新领域监管第三方信用报告应用。 |
局信用办、局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33 |
深化“信易+”惠企便民举措 |
进一步推广实施“信易保”服务应用,继续应用好“信易批”、“信易惠”等具有行业特色的“信易+”服务,拓展“信易培”、“信易评”等守信激励场景的应用。 |
局信用办、局港口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局行政审批科,运输中心 |
34 |
按照市局“一地一特色”的要求,积极谋划具有本地区、本行业特色的“信易+”应用场景,择优推出一批能展示信用在惠企便民、助企纾困方面的典型应用案例。 |
局信用办、局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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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致力营造行业诚信文化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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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持续推进 政务诚信建设 |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推进落实“一网通办”“一件事”等“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
局行政审批科 |
36 |
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
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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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加强公职人员诚信教育,将信用管理有关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提升交通干部和工作人员诚信意识。 |
局组织人事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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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教育 |
组织开展“诚信春运”“信用交通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推动信用交通走进车、船、路、港、站、场,走近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年内专项宣传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宣传平台阵地作用,讲好交通“诚信故事”,加强舆论引导,发布行业信用政策信息,宣传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 |
局信用办、局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39 |
选树培育行业诚信单位(集体)和诚信个人,推荐参选各类诚信典型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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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选树培育 行业诚信典型 |
推进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建设,鼓励企业参与信用管理培训,增强信用风险防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