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贯彻落实《苏州市吴江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放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先行区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作用。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并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全覆盖学习培训,推动全行业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局安全法制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2、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坚持将法治工作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做到重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开展局领导“述法”工作。扎实推进学法制度常态化,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局组织人事科、局安全法制科;参与部门:交通各单位)
3、系统谋划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法治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苏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有关要求,总结公开2021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谋划落实2022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牵头部门:局安全法制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二、全面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家、省、市、区统一部署,坚持依法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动态梳理、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实行交通运输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告知承诺制、信用承诺制。根据上级部署,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加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力度,提升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积极运用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探索与行业内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双向推送,建立审管衔接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局行政审批科、局安全法制科;参与部门:局综合计划科、局港航管理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5、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实施《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2021-2023年)》,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对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交通运输新业态等重点领域实行严格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事项、职责和程序,健全监管标准和规则。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到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 2.0版。(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局安全法制科;参与部门:局综合计划科、局运输管理科、局港航管理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质监站)
6、加强和规范信用监管。持续创建“信用交通城市”,高质量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行业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失信行为认定、信用修复,推动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促进运用信用手段发挥行业监管应用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局信用办;参与部门:局综合计划科、局安全法制科、局港航管理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综合执法大队、质监站)
三、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监督闭环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征集、调研、公开征求、认证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开公布、报送备案等制度。同时,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定期清理本单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提升现有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效。(牵头部门:局安全法制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8、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执行《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结果科学公正合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率、规范率、及时率达到100%。(牵头部门:局安全法制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9、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加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合同、政府信息公开回复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参与力度,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智囊、助手作用。(牵头部门:局安全法制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新模式建设。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开展“五提升五强化”专项行动,规范履职标准制度。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四基四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站所、执法装备配备、执法形象标准,进一步推动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举措落地成效,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治理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盯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切实加大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落实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提升执法案卷制作水平,提升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安全法制科、局行政审批科、局港航管理科、质监站)
11、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强化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完善考核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等纳入培训内容,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测试,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参加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牵头部门:局安全法制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12、推进综合执法“一体化”融合。积极推进区域联动执法和多部门联合执法,突出系统治理,整合优化各类专项行动。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将多个事项纳入一次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进一步健全“两客一危”长三角一体化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公路超限运输治理联合执法工作。(牵头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安全法制科、运输中心、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应急指挥中心)
1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人员主体资格,落实新进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要求,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和业务能力考试考核等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审批、发放及年审工作。落实综合执法队伍的服装统一换发工作。(牵头部门:局安全法制科、综合执法大队;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面质量管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通报和执法质量管理结果运用,突出对执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监督,积极推进全面依法履职和提升执法质量。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风执纪督查等工作。(牵头部门:局安全法制科,局组织人事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15、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依法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力争按时答复率、满意率100%。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强化社会公众监督,通过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收集分析各类交通运输舆情信息,严肃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强化个案措施应对。(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16、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运输市场资源配置、三公经费使用、政策法规等非涉密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好政策解读的释疑和引导作用。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努力打造阳光、公开、透明、诚信的政府部门。(牵头部门:局办公室;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17、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规范化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按照上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落实改革工作要求,做好交通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提升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办理质效。强化对不当行政行为及违法行为的督办、纠错。积极以调解、和解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诉讼应诉能力水平,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促进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同时,健全典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的分析研判和通报机制,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能力。(牵头部门:局安全法制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六、深化交通普法宣传教育
18、深化行业普法宣传。高质量实施《2022年全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制定《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持续做好行业普法宣传的组织领导,努力培育交通运输法治文化。持续深入推进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机制。创新法治宣传工作载体、形式和手段,持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切实增强宣传实效性、影响力和覆盖面。(牵头部门:局安全法制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19、深化干部职工法治理念。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举办专题法治讲座,落实交通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牵头部门:局安全法制科;参与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交通各单位)
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5日
(联系人:韩亚越 6341919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