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住建施〔2021〕15号
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苏州市吴江区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务必整出成效”和“两个不放松”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深入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现结合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2021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整治目标
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毫不放松抓好专项整治“三年大灶”,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落实落细,提升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高行业本质安全。全面压降一般事故,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降幅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确保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 整治范围
全区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参与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各方主体。
三、整治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持续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进一步将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坚持学深悟透,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宣讲活动。拓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学习宣讲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推动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到全行业、各企业和一线员工。积极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五进”专项宣传活动,宣讲新发展理念,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意识。
(二)压紧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督促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加强质量安全履约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肢解转包和压缩合同工期行为,推动质量安全费用有效投入。督促施工单位必须依法经营,推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推动施工企业“一必须五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履职监管,重点加大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监管,督促监理现场安全巡视检查、督促整改和验收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格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动态辨识和审核机制,规范专家论证工作程序,实行专家“回头看”指导检查;加强危大工程实施动态监管,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危大工程实施“五环节”管理,严格规范危大工程关键节点验收工作,推行危大工程节点验收举牌制;依托“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危大工程信息化监管,严格危大工程实施全过程信息录入,确保危大工程施工全过程受控,提高安全监管效率;进一步压实危大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涉及危大工程施工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维保等“一体化”管理模式,规范建筑起重机械全寿命周期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压实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使用、维保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作业联系单及现场作业公示制度、验收举牌制度、维护保养标识制度,进一步规范安拆、验收、维保行为。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测制度,加强对检验检测单位监督检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各环节的日常动态监管,继续实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第三方检查工作。加强装配式工程起重吊装安全管理,规范装配式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选型行为,保障装配式工程吊装作业安全。按省、市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加强对高层装配式工程涉及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监督指导。
(五)强化高处坠落防范和“三违”行为治理。深入开展行业高处作业防护专项治理,结合全区实际组织编制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手册,指导推动全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提升预防高处坠落的防护水平。督促施工单位健全高处作业人员身体条件核查、安全教育交底、作业安全条件检查和动态巡查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防护刚性投入改善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条件,加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和规范使用,严格落实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防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全过程防护到位。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管,严厉打击无证上岗行为;对照“三违”现象清单,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开展“三违”治理工作和健全反“三违”奖惩制度,对“三违”行为和惩罚情况进行公示,强化警示效果。
(六)统筹抓好建筑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防控。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19个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办〔2021〕6号)和《苏州市吴江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全面动态辨识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风险隐患,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重点对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九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标准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突出对动火审批、电(焊)工持证上岗、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临时给水及灭火器材配备以及保温防水材料、活动板房和安全密目网防火等级阻燃指标、民工宿舍门窗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栅栏等方面的问题集中治理,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火灾应急自救能力。
(七)狠抓重点时段施工安全管控。强化季节性施工安全防控,针对春季复工、夏季高温、汛期防台、冬季施工的特点,抓好季节性和灾害性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预警,明确安全管控重点,提高应对应急保障能力。完善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等重点时段施工安全检查力度,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抓重点时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八)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宣贯落实《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0版)房屋建筑工程篇》,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落实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落实新进工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安全考核和待岗转岗换岗员工再教育再培训,做到教育过程有影像资料,签字及考核记录完整。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提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有效性,突出加大事故案例方面的警示教育宣传。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履职能力。
(九)推动建筑施工安全信息化管理。依托“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根据省、市部署积极推进省级绿色智慧工地示范片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吴江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推动政府投资项目智慧工地创建。积极创建省级“云观摩”智慧工地,通过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和“智慧工地”建设工作,促使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高标准使用,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考核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刚性投入。
(十)打击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肢解转包,施工单位串标、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按照“隐患即事故”的要求,严厉查处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综合运用约谈告诫、停工整改、通报批评、公开曝光、事前查处和联合惩戒,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住建局成立2021年度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和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程参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企业层面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参照整治重点制定企业层面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持续深化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宣传引导。局有关职能科室和部门要加强深入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多方式多途径多阵地发动宣传,切实提高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行业从业人员中的参与率和认可度。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做好本企业及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要学习掌握建筑施工安全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常识,通过电子屏、建筑围挡、横幅海报、标语挂图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营造浓厚的专项整治宣传氛围。鼓励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建立培训中心和实践基地,倡导切身感受、亲身体验式的宣传教育模式。
(三)强化排查整改。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要紧盯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带班检查制度,落实好工程项目日检、周检和月检制,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
(四)严格监管执法。局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每个季度分阶段、有重点的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结果全区通报。保持从严监管态势,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企业整改落实;对于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的,组织实施警示约谈、停工整改,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组织开展“回头看”复查活动,对于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严肃查处,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五)做好总结提升。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梳理,对新推行的监管措施效果进行实时评估,提炼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阶段性成果,为提升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