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盛泽镇、东太湖度假区、平望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分局:
现将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财购〔2022〕25号)转发给你们,进一步明确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请各区镇财政部门及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养老、就业、教育、助残、法律、文化体育、交通运输、社会救助等行业的区级主管部门,于2022年10月28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地区、本行业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及成效、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联系人:刘方慧 联系方式:0512-63982395
附件: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财购〔2022〕25号)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