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分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委会,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效能、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规范社会救助事项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苏政民助〔2021〕8号)、《关于印发吴江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事项清单的通知》(吴政发〔202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事项赋权下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将原由区级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事项赋权下放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申请、审核、确认、公示等程序,提升服务效率。同时,实现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审批和监管职能的有效分离,维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的公平公正,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满意度。
二、赋权内容
(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困难家庭救助的审核确认、待遇调整、救助金给付;
(二)临时救助的审核确认、款物拨付;
(三)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
(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的审核确认、待遇调整、补贴金给付;
(五)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明文规定可下放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方法
(一)制定细则。区民政局制定吴江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事项赋权下放工作细则,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细则,结合实际,做好交接工作。
(二)组织培训。区民政局组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事项赋权下放工作培训,指导基层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事项赋权下放后相关政策宣传和系统操作培训等。
(三)全面实施。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细则,规范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项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入户调查、资格确认、动态管理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政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事项赋权下放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谨性,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各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及最新保障标准,不得自定政策、自定标准。
(二)加强保障措施。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理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办理过程中受理、审批、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各个环节,明确内部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人员配备,强化资金保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配合区级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指导监督。在审批权限下放后,区民政局要全力支持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手段方法,确保赋权下放工作依法有序、规范高效。
本通知中明确适用的政策如有调整,从其规定。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