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科技和招商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科技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震泽镇、平望镇经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吴人才〔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将吴江区第二十七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经费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列你们“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本批下达项目共计53项,共下达计划经费6050万元,本年度区财政拨款1562.5万元,镇(区)匹配1462.5万元。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经费包含入选苏州市级以上人才计划项目的配套经费,不再重复拨款。请各区镇财政、科技部门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将资金拨付给相关单位。
请各主管部门收到通知后,通知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吴江优秀人才网”,网上填写《科技计划项目合同财政拨款项目责任书》,一式三份打印,与主管部门、区科技局签订纸质合同,并办理相应手续。请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管理,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项目按期完成。
苏州市吴江区科学技术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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