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开发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管委会,东太湖度假区管理办(太湖新城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经前期广泛征集与充分酝酿,现将2023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明确如下:
区政府常务会议全年安排4次学法活动,一般于每季度首月举办1次(具体安排详见下表)。原则上由学法活动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结合本地实际,融入具体工作,针对性的开展讲授。授课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各学法活动牵头单位应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呈报规范,提前做好准备,报送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原文、电子课件、建议参会单位等)。
同时,各单位应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参照年度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的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法律 法规 |
时间安排 |
牵头 单位 |
内容简介 |
江苏省中小企业 促进条例 |
1月 |
区工信局 |
经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修订了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推动创新创业、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权益保护和监督检查等方面。 |
促进个体工商户 发展条例 |
4月 |
区行政 审批局 |
经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并推动供给侧结构改善和需求侧不断升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7月 |
区农业 农村局 |
经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类主体法律责任,优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与标准制定,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控、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追溯、责任约谈等管理制度,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 |
10月 |
区城管局 |
经2022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地方行政程序法规。 |